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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动态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执行有关事项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2-06-28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有关要求,促进深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强调,一是自 2022年7月1日起,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需按照《条例》第六条落实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二是自2022年7月1日起,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许可事项;三是各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专业技术能力建设。